1、负责制定学院安全工作的制度、计划、措施。
2、负责门卫和校园安全管理工作。
3、对院内各单位落实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,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。
4、负责处理校外人员到校内的打架、斗殴事件。协助学生处或系处理学生之间后果较为严重的打架斗殴等事件。
5、负责处理发生在校内的盗窃、抢劫等案件。
6、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发生在校内外涉及学院师生的案件和安全事故。
7、组织或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学院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。
8、负责制定全院消防安全计划和预案,组织或领导有关单位进行必要的演习演练活动。对院内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督察,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,防患于未然。
9、与学生处等单位一起,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。
10、负责全院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,对各单位管理使用消防设施器材的情况进行检查。
11、负责安全责任没有具体到单位的公共场所或设施的安全管理。
12、做好学院师生户籍管理工作。
13、完成履行职责中涉及的其它安全工作。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