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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

发布者:  时间:2017-10-28 09:35:34  浏览:

为保障住宿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,营造安全整洁、文明健康的学生公寓环境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、《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》和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等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如下规定:

一、公寓日常安全管理

1.凡在校住宿的学生必须遵守宿舍管理规定,爱护宿舍设施设备,服从住宿安排,在指定宿舍和床位住宿,不得擅自占用、出租、调整宿舍及床位。

2.宿舍实行宿舍长负责制,各宿舍推选一名同学担任宿舍长,兼任本宿舍安全联络员,负责制订轮流卫生值日制度,带领宿舍成员做好安全、卫生、考勤、秩序维护等工作,并定期向班主任汇报本宿舍情况。

3.学生不得私自调换或加装宿舍门锁,违反规定的,责令拆除并追究其相关责任。

4.爱护公寓内床板、书桌、风扇、门窗等公共设施、节约水电,杜绝长明灯、长流水。

5.学生须遵守学院规定的作息时间,按时就寝、起床,晚休熄灯前须返回宿舍,晚归者要出示学生证并登记,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晚归和夜不归宿。

6.寒暑假期间学生原则上不留校住宿,确有特殊原因需留校住宿者,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手续。

7.学生公寓禁止异性和外来人员进入、留宿。本宿舍如有容留异性、外来人员或非本宿舍成员住宿的情况,其他成员应及时向公寓管理人员汇报处理。

8.学生须遵守公共秩序。不得在学生公寓区域内大声喧哗、打闹、跳舞、跳绳、溜冰、玩球、玩滑板等,以免影响他人休息。

9.禁止在公寓内外墙壁及门窗玻璃上乱贴乱画、乱涂乱钉,禁止遮盖宿舍门窗,禁止张贴宣传、大小字报和各种广告。

10.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,注意室内通风,保证空气流畅,预防传染病发生。室内垃圾及时清理并按规定放入公共垃圾桶内。

11.如遇地震等紧急危险,要按照应急疏散演练路线有秩序地快速离开宿舍,学生干部要迅速报告公寓值班保安,便于迅速处置并及时报告分管领导。

二、公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

1.各系要积极做好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,增强学生的防火意识,公寓管理中心每天监督各系、物业公司做好公寓消防安全巡查,及时排除火灾隐患。

2.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、违规用电、安装插座等设备;严禁存放和使用电热水器、电热杯、电热毯、电热锅、变压插排等违规电器。严禁在宿舍内吸烟、燃放烟花爆竹,存放使用蜡烛蚊香、酒精炉、瓦斯炉等明火及易燃易爆危险物品。

3.禁止在宿舍内或者从宿舍内接电线给电动车等车辆充电。

4.不得损坏、挪用或者擅自拆除、停用消防设施、器材,不得埋压、圈占、遮挡消火栓。

5.保持学生公寓楼道畅通,不得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紧急通道和楼梯口,不得在公寓楼道内堆放暖瓶及其他杂物,不得在公寓内及紧急疏散通道口存放自行车、电动车、摩托车等。

6.禁止私自动用总电源开关及保险设施,线路、灯具、开关等用电设施如出现故障要及时报修,由学校安排专业人员维修,禁止学生个人擅自处理。

7.一旦发生火险、火灾时,要在保证自身安全前提下,及时进行扑救,同时立即向公寓值班保安报告,公寓值班保安要迅速打开疏散通道,快速组织人员疏散同时开展灭火扑救,学生撤离时要保持道路畅通有序,不挤压、不堵道、不跳楼。

三、公寓防盗安全管理制度

1.公寓楼实行定时开关门制度,入住学生须严格遵守,非本公寓楼学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。

2.加强安全防范意识,妥善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。现金、银行卡、饭卡、手机等要随身携带,因个人保管不当而造成钱财物品丢失责任自负。

3.宿舍内个人手提电脑等贵重物品要在公寓保安值班处做好登记,存放宿舍时要锁入个人橱柜,带出宿舍时要在公寓门口值班处核实登记后方可带出。

4.不得私自调换宿舍,外出要锁门关窗,宿舍钥匙要随身携带,不随意转借给他人使用。

5.宿舍门窗、门锁损坏要及时报修,宿舍因更换成员、门锁损坏、钥匙丢失等存在安全隐患时,应及时更换门锁。

四、公寓治安安全管理制度

1.住宿学生须遵纪守法,严禁参与吸毒、结伙滋事、打架斗殴、校园欺凌等违纪违法活动。

2.严禁在宿舍内存放管制刀具、弹弓、易燃易爆、剧毒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各种危险物品。

3.严禁在宿舍内打麻将、打牌或以其它形式从事赌博活动。

4.严禁在公寓楼内传播、复制、贩卖反动、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。

5.严禁参与民族分裂势力、宗教极端思想、非法传销、邪教、封建迷信等活动。

6.严禁通过攀爬窗子、墙、铁门、阳台等危险方式进入学生公寓,严禁从其它房间翻墙、翻窗出入学生公寓。

7.禁止在公寓内饲养各类鸟、昆虫、猫、狗等宠物。

8.禁止在宿舍内吸烟喝酒,禁止携带烟酒等进入宿舍。

9.禁止向窗外乱扔酒瓶、热水瓶、玻璃制品、果皮、纸屑等杂物。

10.禁止在阳台、走廊护栏用重物压晒衣物、摆放花盆或容易坠落伤人的重物。

11.禁止学生在公寓内从事租赁、代售、直销等一切商业经营活动。

五、附则

学生如有违反公寓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,按照《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学违规违纪处理办法》相关条款执行。

(本规定由学生处(团委)提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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