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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切实做好迎接省级食品安全城市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  时间:2018-11-29 09:13:00  浏览:

各区教育局,高新区、雪野旅游区、经济开发区、农高区社会事务管理局,泰钢工业园,市直各学校(幼儿园):

12月初,省食安委组织对我市创建食品安全城市进行验收,请各单位、市直学校抓紧做好以下几项工作。

一、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氛围

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,在校园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、海报(市食药局印发),在电子屏等校园媒体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、标语等。学校要落实好食品安全教育课时(学年4课时),开展丰富多彩的食品安全教育活动,积极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氛围,提高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。

二、切实做好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

每个学校食堂都作为创建食安城市必查的业态,要做好食堂的常规化管理,落实好各项管理制度,做好索证索票、食品留样、食堂卫生、安全卫生检查等工作,确保师生的就餐安全。实施“明厨亮灶”工程的学校要确保正常运行、使用,提高监管质效。各区11月30日前要报送学校食堂情况,确保点位准确,防止瞒报漏报。《莱芜市学校(幼儿园)食堂情况统计表》发至邮箱:jyaq2012@126.com。

三、健全完善档案资料、管理台账

学校关于食品安全的会议安排,食品安全教育教学计划、备课、上课、专题讲座(影像)、知识问卷、学生手抄报等资料;食堂安全管理制度,食品安全应急预案,索证索票台账,食品留样记录,日查、月查及问题整改台账资料要健全完善,资料详实,档案规范,写实性记录工作轨迹。

各级各学校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,以这次创建食安城市为契机,明确任务,落实责任,强化措施,确保工作到位,进一步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。对工作不重视,敷衍塞责,影响食安城市创建的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严格责任追究。

附件:学校(幼儿园)食堂情况统计表

莱芜市教育局

2018年11月2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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