莱芜职业技术学院
2020年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方案
今年6月是全国第19个“安全生产月”。根据《济南市教育系统2020年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方案》要求,结合学院工作实际,制定我院2020年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方案。
一、活动主题
消除事故隐患,筑牢安全防线。
二、活动时间
6月10日至7月10日。
三、主要活动安排
(一)全员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。
1、教职工方面:(责任单位:各处室、各系)
各系、各处室至少安排一次本单位全体教职工的集中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。
(1)学习学院《安全工作制度汇编》、《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》、《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。
(2)学习学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规定和本单位安全目标责任书。
2、学生方面:(责任单位:学生处、各系)
(1)组织学生学习学院关于安全工作的制度和规定。
(2)组织学生学习预防安全事故的基本知识和技能。
(3)开展心理健康教育。各系在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指导下,面向全体学生组织一次全面心理筛查。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摸底排查和整改化解工作,加大对校内行为异常、特异体质、家庭困难、单亲家庭、离异家庭、家中发生变故或矛盾纠纷等特殊人员、群体的关注力度。对上述人员要登记造册,建立台账,通过生活关心、心理疏导干预等方式,耐心细致做好引导和思想工作。
(4)组织学生收看安全教育宣传片、警示片。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,吸取教训,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。
(5)举办“安全伴我行”征文比赛。围绕活动主题,在全体学生中举办“安全伴我行”征文比赛。
(6)召开夏季安全主题班会。对学生集中进行安全教育。
(二)举办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。(责任单位:宣教处、安保处)
6月16日为全国统一的安全宣传咨询日。学院通过宣传栏、广播、校园网、电子屏、微信、QQ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。集中对学生进行防溺水、防火灾、预防交通事故、防诈骗、防欺凌和防意外伤害等安全教育。在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,邀请安全监管人员或专家进学校,通过线上授课的形式,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,普及安全常识,解答疑惑或咨询。
(三)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活动。(责任单位:党办院办、教务处、学生处、总务处、安保处)
1、自查。各处室、系根据安全目标责任书的规定,全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。每位教职工结合自身岗位职责,进行安全自查。
2、各系党总支、各处室要召开一次专门会议,对照安全目标责任书要求,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梳理,对会议情况要做好记录并建档。(6月20日前完成)
3、学院进行安全大检查。学院领导和各处室负责人组成安全工作专项检查组,分组对学院进行全面安全大检查,检查结果将在全院进行通报。
4、在全体师生中开展“我身边的安全隐患”线索征集活动。对查摆和征集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。
(四)开展防溺水专项行动。(责任单位:学生处、安保处、各系)
1、召开防溺水教育专题班会,重点对学生进行防溺水警示教育。
2、组织学生签订安全承诺书。
3、对有游泳习惯的学生进行全面摸排并加强管理。
(五)开展校园交通安全专项行动。(责任单位:安保处、各系)
1、强化交通安全教育。
2、在校门建设、启用新的管理系统,严格出入校园车辆管理,积极推进校内交通智能管理系统建设。
3、制定《校内机动车行驶及停放管理规定》。开展进入校内机动车管理专项行动,对超速行驶、随意停放的,进行必要的处置。
4、严格校内电动车、自行车管理。学生电动车、自行车进入校门后集中存放,禁止在校内道路骑行。
5、继续开展校内行人走人行道教育引导活动,增设必要提示,教育引导学生自觉走人行道。
(六)校园消防安全专项行动。(责任单位:学生处、总务处、安保处)
1、对校园消防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。
2、对校内消防安全隐患积极进行整治。
3、在学生公寓开展用电、用火安全专项治理。
4、采取切实措施,强化校园内大片绿化区的防火管理。
四、活动要求
1、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工作安排,制定具体实施方案,为提高活动时效,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,创造性地开展活动。要注重实际效果,防止形式主义,防止表面文章。
2、安全生产月结束后,各处室系写出书面总结。学院对活动进行全面总结,进行量化赋分后计入年度考核。